被迫主動辭職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嗎(ma)?

 咨詢窗口     |      2024-01-15 09:45
答:用人單位有下(xià)列情形,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,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: 1.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; 2.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; 3.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(fèi)的; 4.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損害勞動者權益的; 5.以欺詐、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(xià)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,緻使勞動合同無效的;